一、什么是党代表大会?
党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一项带根本性的组织制度,是党的各级组织包括中央组织、地方各级组织和部分基层组织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
《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检工作可作为党委报告的一个内容);
(3)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
(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还有权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三、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时限《党章》没有做统一的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按规定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党代表大会的时限原则上应同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任期一致。
四、代表的职责与权利是什么?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职责和权利是:
(1)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向党的领导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参加讨论和表决需由党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决定;
(3)监督党组织的负责人,对党组织负责人提出批评意见;
(4)选举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预备党员可否列席代表大会?
预备党员可以列席党代表大会。一些担任领导职务的预备党员列席党代表大会,有助于他们学习党内生活的有关知识,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也有利于他们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改进工作。
来源:《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条例》